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昨日,市政府下发通知,凡达不到责任目标或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按照要求,全市各个社区(村)都要建立“信息平台”,把社区(村)内出租屋丶宾馆丶饭
店丶常住人员丶外来人员的基本活动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社区民警丶工商管理人员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丶社区负责人丶住户群众等一旦发现传销线索要及时报告,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丶外来人口丶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丶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丶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丶害人的诈骗本质,使群众能够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引导常住居民尤其是党员丶公务员丶离退休干部主动配合执法部门监控丶打击传销,使外来人员能够识别丶拒绝传销,使出租屋主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并能够举报传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乡(镇)办事处之间,乡(镇)办事处与社区居(村)委会之间都要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对达不到责任目标或成效不明显的地区,要追究地方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 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 )